自2012年1月1日起,沂水由农业部、县积行农监察部联合修订颁布的极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开始施行。《规定》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彻执村财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开新对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规定内容全面,沂水切合实际,县积行农重点突出,极贯具有较强的彻执村财针对性和可操控性。为切实贯彻执行好新规定 ,开新沂水县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规定 一、沂水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县积行农一是极贯召开了由县农经中心全体人员和乡镇经管站长参加的专题会议,系统学习了《规定》的各项内容,并安排部署各乡镇的学习宣传工作。二是通过农村政策法规宣讲、村“两委”干部及财务人员培训会等活动,使全县农经工作人员和农村财务人员全面掌握《规定》的各项内容。三是通过发放明白纸、在村务公开栏中张贴、在乡镇电子大屏幕上播放等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规定》的各项内容,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依据《规定》并结合实际,对沂水县《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管理制度》中民主理财小组权利和义务、民主理财程序、财务公开内容、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更符合实际。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县里将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作为对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二是各乡镇将村级财务公开工作作为考核村干部的一项重要指标,每月定期对所辖各村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报告报县农业局。(沂水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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